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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3 17:34:54   阅读量:9591

赣人社字〔2017259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号)、《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3号)精神,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强化技工院校发展基础,现就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技工院校是实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综合性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更是服务我省经济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培养的功能型平台。结合全省技工院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整体招生规模保持在5万人左右,并逐步提高全日制技工教育学生占比。各设区市要指导所分级管理的技工院校,确保招生规模不低于2016年度本市全年总量。各省管技工院校招生规模不低于2016年度本校规模,2017年具备招生资格和招生条件的秋季要启动招收新生。鼓励普通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

二、拓展招生模式

根据《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我省技工院校学籍管理规定,在巩固做好常规招生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技工院校拓展招生方式和渠道。

(一)内部直升衔接班。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建立并实施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面向中级工班学生的内部直升招生模式。

(二)联合招生培养班。技师学院、高级技校、普通技工学校之间建立技校招生的联合培养模式,实施跨校之间校校合作的联合招生培养模式。

(三)技工教育扶贫班。贯彻落实教育培训扶贫的相关要求,按照《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同级财政、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指导技工院校深入乡村和初高中学校开展宣传服务,加大面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招生力度,大力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四)世界技能竞赛预备班。对应世界技能竞赛的职业工种开展世界技能竞赛预备班招生试点。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在招生中采取选拔、内部直升等形式对应招收开设世界技能竞赛预备班的新生。原则上入围2016年世界技能竞赛全国选拔赛和江西赛区选拔赛的学校必须开设。市管普通技工学校世界技能竞赛预备班的开设资格由设区市人社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各校专业建设情况决定。

(五)常规班。巩固实施好面向应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有意愿接受技工教育的各类人群的常规招生工作。各校在招生中应加大对退伍军人的招生力度,根据其执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相应对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层次的学制教育培养。

三、规范招生操作

    (一)规范执行政策。各地、各校在新生招生时要同步规划新生培养全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工院校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资助管理、实习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在学籍管理上严格执行有关技工教育学制形式和学制时间的规定,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严格执行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的分类注册和管理。

    (二)规范操作系统。各地、各校在人社部门申报实施技校学生的学籍备案注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要求提交并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系统中同步完成相关操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把招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过问研究,分管领导要直接组织,职业能力建设部门要牵头负责,相关处(科)室共同参加与配合,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各级人社部门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激励等制度。各技工院校要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招生任务,形成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强化政策协调。各地要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健全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落实好促进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步加大技师学院面向高中、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力度。对于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扶贫政策、雨露计划等资助条件的学生,要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扶助政策。对于世界技能竞赛班的学校在基地建设、项目安排和实习管理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供支持帮助。要设立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要利用人社部门官网、当地主流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向社会公开经省教育、人社、编办、发改、财政五部门共同确定的全省85所技工院校名录(见附件)。不在名录中的,即为不具备技工院校办学资格和实施招生的资格(截至2017410日)。各地要在招生季组织本市技工学校集中实施不少于一场次的招生现场宣传,指导各技工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重点宣传技工院校招生政策、办学情况、就业质量和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工教育宣传活动。《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免费下载使用。

(四)规范招生秩序。各地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设立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对干扰技校招生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新生资源进行买卖的,要掌握线索提交有关部门依法从严处理,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省级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791-86386153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