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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技师学院招聘招生专员和财务会计专员公告

时间:2023-06-01 09:35:25   阅读量:12629

 

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招生专员,1名财务会计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财务会计专员招聘条件

(1)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2)有三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或两年以上政府会计从业经验;

(3)全日制大专(或高级工)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自驱力、学习力、执行力;

(5)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

(6)在宁都县有常住住所的优先考虑。

2.招生专员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或高级工)以上学历;

2)要有企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自驱力、学习力、执行力;

3)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等个人素质;

4)在宁都县有常住住所的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财务会计专员协助学院财务处的相关工作;

2.招生专员协助招生办做好招生宣传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采用网上报名及线下报名的方式,并进行资格预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3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者应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夹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2245905231@qq.com,线下报名将材料交至宁都技师学院党政办公室

报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求职登记表(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并贴上一寸近期彩色照片);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各一份;

(3)最近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时,请带好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①求职登记表(请在附件下载);②身份证原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⑤职业技能或职称证书;⑥离职证明;⑦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面试

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都技师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薪酬待遇

1.2名专员属于学校自聘,待遇3000元/月和五险一金。

2.公示期无异议的,按学院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学校自聘合同》。

3.试用期满由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定薪,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其它未尽事宜由宁都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宁都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797-6886077  13576677984(崔老师)

 

 

                         宁都技师学院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宁都技师学院求职登记表(点击下载)